执行案号:(2024)闽0427执恢327号。
估价对象:沙县府西路兴业花园38号店面,建筑面积为61.06平方米。
估价机构:福建金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结果:人民币伍拾捌万捌仟元整(小写:588000元)。
如对评估价有异议,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