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号:(2024)闽0427执1264号。
估价对象:三明市沙县区长泰路西侧城市之光小区3号楼1001室;建筑面积为122.24平方米。
估价机构: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估价结果: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柒仟柒佰元整(小写:1127700元)。
如对评估价有异议,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执行案号:(2024)闽0427执1264号。
估价对象:三明市沙县区长泰路西侧城市之光小区3号楼1001室;建筑面积为122.24平方米。
估价机构: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估价结果: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柒仟柒佰元整(小写:1127700元)。
如对评估价有异议,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