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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执行人福建三明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三明市沙县区205国道南侧(汇众汽车园维修车间)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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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庆芳  发布时间:2024-12-04 16:57:43 打印 字号: | |

执行案号:(2024)闽0427执恢123号。

估价对象:三明市沙县区205国道南侧(汇众汽车园维修车间);建筑面积为2231.2平方米。

估价机构:三明燕江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估价结果:人民币叁佰伍拾伍万陆仟伍佰元整(小写:3556500元)。

 

如对评估价有异议,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责任编辑: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