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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亨哲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林业新村南村1号住宅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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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婷  发布时间:2024-11-12 16:21:56 打印 字号: | |

执行案号:(2024)闽0427执恢323号。

估价对象: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林业新村南村1号住宅;建筑面积为235.71平方米。

估价机构: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估价结果:人民币陆拾捌万零捌佰肆拾捌元整(小写:680848元)。

 

如对评估价有异议,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