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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县含鑫木业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机器设备资产处置司法评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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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伟凤  发布时间:2024-10-18 15:44:49 打印 字号: | |

执行案号:(2024)闽0427执718号。

估价对象:沙县含鑫木业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机器设备资产。

估价机构:福建省恒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结果:人民币肆佰贰拾万叁仟捌佰柒拾柒元整(小写:4203877元)。

 

如对评估价有异议,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