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号:(2024)闽0427执199号。
估价对象:三明市沙县区金沙市场夹层33、83号店面;建筑面积为37.3平方米。
估价机构: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估价结果:人民币贰拾叁万零柒佰玖拾玖元整(小写:230799元)。
如对评估价有异议,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执行案号:(2024)闽0427执199号。
估价对象:三明市沙县区金沙市场夹层33、83号店面;建筑面积为37.3平方米。
估价机构: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估价结果:人民币贰拾叁万零柒佰玖拾玖元整(小写:230799元)。
如对评估价有异议,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