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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端执”转向“前端治”——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金融纠纷执源治理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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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婷  发布时间:2024-08-15 09:07:5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建立健全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执源治理工作新路径,按照《三明市金融纠纷诉源执源治理工作指引(试行)》要求,8月9日,沙县法院金融纠纷执源治理中心正式揭牌成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沙县监管支局筹备组组长詹振炬,沙县区政府办副主任兼国资办主任杨礼泉,沙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鸿强共同为金融纠纷执源治理中心揭牌。农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区内9家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揭牌仪式。

据悉,该中心旨在充分发挥沙县法院在司法审判、执行的专业性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沙县监管支局对各类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督促金融机构在人员、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以打造高效、便捷的执源治理流程为目标,通过以保代执、以保促和方式,建立“执前保全”+“执前和解”新模式,将一批和解可能性较高的金融案件先行化解,从源头控增量,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进一步推动金融案件执源治理专业化建设。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该中心采取了以下创新措施,以确保金融案件的高效处理和执行。“执前保全”+“执前和解”,以保全促履行,以和解促执结。治理中心聘请10名金融执前和解员,案件执前保全后,将保全财产情况反馈金融执前和解员,由执前和解员先行负责协商和解等工作,实现以保促和。 在金融机构政策允许范围内减免被执行人的部分利息或罚息,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被执行人允许分期履行。金融机构在针对当事人愿意配合处置财产类的案件,组织当事人双方以财产市场价格作为参考,促进双方就财产处置方式、挂拍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在执行程序前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对财产进行处置,实现执行拍卖低成本、高效率、少强制。

揭牌活动后,参与揭牌的领导一同参观了金融纠纷执源治理中心调解室、办公室等场所,并召开金融执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座谈会上,沙县法院与金融监督管理局沙县监管支局共同签署《金融纠纷执源治理合作协议》。与会人员围绕加强深化联动、督促全面催收、以保促和、执行拍卖前置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对金融纠纷化解工作提出针对性建议。

下一步,沙县法院将以金融纠纷执源治理中心成立为契机,不断探索“法院+金融”的执源治理模式,打通多层次的金融纠纷解决渠道,实现执前多元解纷、一次性实质性矛盾化解,拓宽为民解忧创新路径、厚植营商环境的“法治沃土”、推动区域“和合共治”。

责任编辑: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