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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执行人沙县华驰汽车配件店名下位于沙县洋坊汽车园3号楼103号商业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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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彩霞  发布时间:2024-07-26 15:57:31 打印 字号: | |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与被执行人吴明强、沙县华驰汽车配件店、陈丽珍、三明恒润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正在本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沙县华驰汽车配件店名下位于沙县洋坊汽车园3号楼103号【房屋所有权证:沙房权证沙县字第20132849号;土地使用权证:虬国用(2013)第1347038-14号】不动产。经依法委托福州瑞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不动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765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陆万伍仟元整)。当事人如对评估价值有异议,请于五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责任编辑: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