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省沙县宏耀实业有限公司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正在本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福建省沙县宏耀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夏茂工业园区(不动产权证号:沙房权证沙县字第20092758号、沙房权证沙县字第20092759号;土地证号:虬国用(2008)字第0150929号)不动产。经依法委托福建金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不动产评估价值10465000元。当事人如对评估价值有异议,请于五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