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号:(2023)闽0427执1186号。
估价对象:三明市沙县融兴金鼎城8幢16号店面(金鼎城)商业房地产;
估价机构:厦门信衡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估价结果: 人民币玖拾叁万玖仟肆佰元整,(小写:93.94万元)。
关于潘俊梅、陈德祥名下位于三明市沙县融兴金鼎城8幢16号店面(金鼎城)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的公告
如对评估价有异议,请于看到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执行案号:(2023)闽0427执1186号。
估价对象:三明市沙县融兴金鼎城8幢16号店面(金鼎城)商业房地产;
估价机构:厦门信衡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估价结果: 人民币玖拾叁万玖仟肆佰元整,(小写:93.94万元)。
关于潘俊梅、陈德祥名下位于三明市沙县融兴金鼎城8幢16号店面(金鼎城)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的公告
如对评估价有异议,请于看到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书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