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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执行人胡绍任名下位于沙县虬江金古路398号金古明珠5号楼201室房地产询价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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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长烜  发布时间:2024-01-12 15:01:03 打印 字号: | |

执行案号:(2023)闽0427执513号。




   估价对象:沙县虬江金古路398号金古明珠5号楼201室房地产;




   估价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




   估价结果: 人民币柒拾陆万陆仟零贰拾贰元整,(小写:766022元)。




   估价机构: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




   估价结果: 人民币柒拾柒万陆仟陆佰贰拾元整,(小写:776620元)。




   估价机构: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




   估价结果: 人民币陆拾肆万贰仟伍佰伍拾玖元整,(小写:642559元)。



  当事人如对评估价值有异议,请于5日内向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责任编辑:余长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