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沙县第三中学,开展“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展板介绍等方式,向同学们讲解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同学们爱护生态环境,珍惜自然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