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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跨省700余公里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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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婷  发布时间:2023-11-06 20:55:36 打印 字号: | |

在魏某与曹某民间借贷一案中,经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魏某偿还曹某借款本金2余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魏某外出打工躲避执行。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执行法官得知魏某在东莞市。10月24日至27日,执行法官远赴700公里外的广东省东莞市,经过几小时的蹲守成功找到魏某。经过数小时的沟通交流,魏某与曹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魏某当场履行1万元的执行款,并承诺剩余款项将分期履行。


 

责任编辑:邱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