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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梁候章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立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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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海滨  发布时间:2023-08-09 16:55:16 打印 字号: |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罪犯梁候章暂予监外执行一案

立案公示

(2023)闽0427刑更3号

罪犯梁候章,男,1980年5月11日出生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及住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虬江金泉村村尾15号。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3年5月23日被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案二审经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8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县区看守所因罪犯梁候章患有:1.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2.慢性胃炎;3.心功能不全;4.慢性咽炎等疾病,暂不予收押。现罪犯梁候章以其患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经审查已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反映。

联系电话:0598-5868125/5868025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新城东路36号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苏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