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快讯
拒不偿还银行借款 失信惩戒威慑促执结
分享到:
作者:李婷  发布时间:2021-09-09 15:39: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从执行立案到结案仅用时12天,高效的工作不仅得到了申请人的赞许,也是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体现。

2016年1月,福建沙县某商业银行与宋某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宋某向银行借款30000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后因其违约拒不偿还本息合计32359元,经沙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被告宋某一直未按和解协议履行,银行遂向沙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向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宋某态度强硬拒绝履行。近日,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宋某家中,耐心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向其施加压力,告知如果仍然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将会对其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使其充分了解拒不履行判决的恶劣后果。最终,宋某迫于法院信用惩戒的强大威力,当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邱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