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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便衣侦查 市场拘传促结“骨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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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婷  发布时间:2021-09-01 09:08: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转变工作方法,巧妙的化解了一个长达4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4年,陈某向刘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款期限届满后,陈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陈某始终未依照承诺期限履行,刘某多次找到陈某要求其履行义务无果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有财产可供执行,不但如此,被执行人陈某还跟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案件由此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陈某的查找。就在近日,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陈某的线索后,立即驱车前往住所地寻找躲避执行多年的陈某,考虑到集镇交通拥堵,警车难以通行,还容易暴露目标,为防止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决定换下制服,便衣进入集镇侦查。在被执行人陈某家中,执行干警并未发现被执行人陈某的踪迹。随后,执行干警从周围群众打听得知被执行人陈某可能去市场买菜,执行干警迅速行动直扑目标,一举将陈某成功控制并将其拘传带回法院。考虑到被执行人陈某长期躲避执行,性质恶劣,合议庭准备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但经详细了解,次日将是被执行人陈某儿子的结婚之日,考虑到特殊情况,合议庭经评议认为从善意文明执行和公序良俗的理念和角度出发,不宜对被执行人陈某采取拘留措施。于是,执行干警再次召集双方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被执行人陈某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并放弃剩余利息。被执行人陈某当即履行完毕。考虑到被执行人陈某虽然当即履行,但躲避执行长达4年之久,为充分彰显法律权威和震慑力,经合议庭评判,最终作出对被执行人陈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决定。

从政法队伍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沙县法院紧紧围绕执行领域难题,加快推进执行案款清理,重点突破长期未结的“骨头案”,努力让人民群众纸上的正义实现得更快些、更好些。截至目前,该院共化解执行类“骨头案”25件,为28名申请执行人追回欠款196万元,得到了党委的认可和群众的高度好评。

 
责任编辑:邱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