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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列“失信”毁“征信”高效执行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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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婷  发布时间:2021-08-20 17:45:52 打印 字号: | |

“你如果不把拖欠的租金补上,我们将会把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失信记录将会在征信系统中体现,之后会影响你的贷款。”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干警耐心释法,高效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据悉,2017年10月,申请人三明某舟投资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签订《某金街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某舟投资公司依约将商铺交付李某经营,但2020年2月,李某因租金计算问题与某舟投资公司产生争议,之后便停止了商铺租金的缴纳。2021年1月,某舟投资公司将李某诉至沙县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某舟投资公司尚欠租金271721.50元及逾期利息7455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履行付款义务,遂某舟投资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并未气馁,考虑到李某经商的性质,认为李某对征信方面可能会较为重视,这便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干警耐心释放,将不履行判决的后果一一道明,在一次次的交谈中,李某的心也有了松动。3日后,李某主动出现在法院,将拖欠的租金及利息全部转入法院专户,确认金额无误后,干警为其办理了结案手续,至此该案高效执结。

 
责任编辑:邱斌